关于做好2016年度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教人司〔2016〕230号)和《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教人〔2011〕10号)精神,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、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,严格审核把关,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。
二、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。电子材料请各申报人员于2016年6月24日前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(www.shenbao2016.changjiang.edu.cn),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书面材料请于6月27日前按照2016年度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书面申报材料要求报送人事处,一式2份。
三、报送相关材料时,若涉及保密信息,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》的有关要求,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,并在推荐函中说明。
联系电话:0531-89628730,邮箱:rsc8050@163.com。
附件:
1.关于做好2016年度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2.教育部关于印发《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3.2016年度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书面申报材料要求
4.2016年度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学科分组
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
2016年6月13日